前些天博主遇到一件非常离奇的事情,一条野狗突然从路边冲出,冲到离车头不到5米的正前方又突然停了下来,这一切来得特别突然,总共不到两秒钟时间。若反应稍有延迟,以当时30码的车速撞上去,狗狗生命安全不敢想象。

好在博主当时驾车时精力还算比较集中,又是刚通过铁路道口处于正在提速的状态,速度还不是非常快。恰巧左侧车道没有车,狠打了一把方向,车轮贴着狗蹭过去了。在后视镜里看着狗狗向车狂吠别提多有成就感了,博主竟在一瞬间挽救了一条小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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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博主这次成功避免一了场未知的纠纷,不过从长远考虑应该了解一下车撞狗的问题:

车撞狗算交通事故吗?

这个问题一直争论不休,没有定论,引述一位律师的观点,应该算作交通事故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对交通事故的定义为:“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”。也就是说,构成交通事故要有4个要件:即车辆、道路上、交通违法行为或过错、损害后果。车撞狗符合这一定义。

如何理赔?

说白了就是谁出钱修车,谁出钱给狗治病的问题。由于狗是牲畜,没有上路的权利,它的主人没有尽到看管义务。如果发生事故,主人应负一定责任;如果驾驶员没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过错,狗的主人就应负全部责任。对于宠物伤亡的损失,一般应以市场评估价为准,而不能以该宠物购买价格为准。如果是一条无主人的野狗,在买了商业险不计免赔的情况下,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,若是没有不计免赔则只能自认倒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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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有 37 条评论

  1. 這個算好了,高速公路上碰到奇怪的動物更噁心。

    1. FROYO

      说的是,看来经历很丰富啊

  2. 像是训练有素的碰瓷者。。
    真的有问题了,只能找保险公司咯

  3. 秩序不是哪里都有的,流浪狗被撞死虽然可怜,但也不会有人去为它建坟立碑,超度亡魂的。人的世界,流浪狗没有地位。

    1. FROYO

      丛林法则同样适用

      1. 如此说来,小狗之死就死得其所,人也心安理得了。

        1. FROYO

          你的安卓版本好高,敢问一下是哪款手机

          1. 谷歌亲儿子Nexus 5

            1. FROYO

              怪不得新版本上的那么快,有谷歌罩着就是好

        2. FROYO

          狗一直都没什么地位,它不是人类的宠物吗,什么时候都不曾与人平等过。

  4. 该撞就撞

    1. FROYO

      撞了问题多,车撞坏,狗小命难保

  5. grappa

    最怕动物在路上,不定因数太大了。小时候有一次是路过农村,为了躲避赶出来的猪被后车追尾了,更加悲剧的是,前后车是一队一起出游的两辆车 :image_emoticon8:

    1. FROYO

      把那猪杀了吃肉

  6. 听说撞狗运气会不好。。。

    1. FROYO

      确实有这个说法,而且百度车撞狗很多这种结果,但是作为21世纪的合格大学生,这种问题还需要考虑吗

      1. 哈哈,给你点个赞

        1. FROYO

          你合格了吗 :bobo_xieyanxiao:

  7. 撞上了也直接走人。

    1. FROYO

     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,英雄所见略同

  8. 小心为上,我去年遇到类似的情况,不过是一个小孩横穿马路,吓得我几天不敢上路。

    1. FROYO

      不怕不怕,装个行车记录仪,出事有证据

  9. 哈哈,这小狗子也怪倒霉的

    1. FROYO

      这小狗子走错道了,虽然这次躲过,以后也难保不出问题

  10. 在路上就最怕遇到这样的事情了。

    1. FROYO

      看来感同身受,没少撞狗吧 :bobo_xieyanxiao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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